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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前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显著提高,但是国人健康大数据却不容乐观,疾病总人口和发病率数据也超乎想象。70%中国人有过劳死危险,76%白领亚健康,20%患慢性病,慢性病死亡率占86%。中年死亡的原因中22%是心脑血管病,血脂异常的1.6亿人(含高血脂),高血脂的有1亿多人,中国高血压人口有2.7亿人,糖尿病患者达到9240万人,超重或者肥胖症达2亿人。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习主席提出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2020年两会提出要让国人少生病,晚生病,并提倡尽量用非药物治疗疾病。国家也先后出台了《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 2025年)》等多项相关政策法规。
回顾一下近几年行业大佬都干了什么事情

马云:“未来超越我的人,一定在大健康产业。”

冯仑:“大健康这股风比房地产大。下个五年约有20万亿。”

王健林:“人狠话不多”,直接砸出1500亿投资大健康产业。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将成为全球健康产业的最大市场。而且“健康中国”战略明确指出:到203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将达到16万亿。国家也在增大力度推广和提倡国民的保健意识。慢病死亡占疾病死亡率的70%,但这些都是可防、可控的。此外中国居民素养水平将达到20%,2008年是6.68%,提升空间巨大。2020年健康产业市场总额达8万亿,占GDP比重将达到6.5%。21世纪是人类追求健康的世纪,大健康产业将呈现“井喷”式发展。从大环境看,健康产业未来十年、二十年都是朝阳产业,投资机会非常多。21世纪也是一个大健康产业获得极大发展的时代,为人们提供健康生活解决方案,将是大健康产业最大的商机。 
 
 1、物联网时代的来临,是中国第四次创业机会。在互联网的基础上万物互联,人物相联,从虚拟到实体经济,物联网的万亿级市场结点即将到来,巨大的市场潜力开发,甚至是互联网的30倍,即30万亿总量,因此智能家居时代的全新朝阳产业已经破土而出。

  2、在中国第四次创业大潮之际,华信物联顺应时代发展趋势,首次在深圳强势推出智能家居和智慧社区销售平台加盟体系,为了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让大家过上安全、便利和舒适的智能生活,加快智能家居进入千家万户,让更多人享受物联网带来的商机,搭上物联网高速发展的列车,华信物联通过模式创新,打造物联网智能家居孵化平台。
 
 
三、产品介绍


四、运营模式
 
1.免费模式:每家5星级酒店免费布置5-10张智能床垫及配套智能家居设备;房价的原有基础上上调300元,酒店与公司平分,每张床垫每天可收入150元。酒店销售,利润共享。
2.共享模式:高端养老院、干休所、高端民宿、特色民居、度假村等共享模式,收取租金的10-20%。销售利润共享。
3.合作模式:与高端建材市场、智能家居市场、寝具市场的高端品牌联合开店、渠道资源共享。
4.代理模式:招全国代理商。
5.方案供应商:为智能健康床垫、智能健康椅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五、合作模式
 
1.华信已与和尔泰达成战略合作,目前国内酒店已经开始引入智能产品,已有200多家酒店达成合作关系;
2.华们已与深圳爱视眼科医院达成战略合作,在高端养老地产方面已深入合作推广;
3.华信已与世界酒店联盟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4.赵金林先生是佛罗里达州国际大学酒店、餐饮、旅游管理学院终身教授,在美国从事酒店、餐饮、旅游方面的研究已有28年,是世界酒店联盟秘书长,对酒店业全球化,跨过酒店、餐饮集团的市场环境扫描,竞争战略有深入地分析与调研,在许多国际讲坛上发表论文及许多国际知名学术杂志上都刊登了他的论文。

 
 
六、招商基本政策
 
1.开设华信健康生态睡眠馆,智能产品是无体验不成交的产业。
2.加盟华信物联不需要加盟费,首次合作公司补贴货款3.4万元,仅需9.8万元首批货款费用(400000×33%-98000=34000)。
3.签订区域代理合同,缴纳首批货款后3 个月内将体验馆建设完毕。
4.后期拿货价格:联合创始人   折拿货
                               创业合伙人   折拿货

 
 
七、加盟优势

1.唯一性:公司两大产品,家居智能产品和穿戴系列产品经专业核心团队四年时间研发,目前国内市场没有同类产品。
2.高利润:产品利润空间高达200%以上。
3.排他性:我们产品已申报22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独一无二。
4.资源多:公司与功夫宝芝林、深圳物联网协会、深圳和而泰集团、世界酒店联盟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能够做到资源共享。
5.扶持大:98000元撬动财富大门,40万货品鼎力扶持。加盟商半年不获利,公司要求加盟商协商退货。消费者不满意三个月内可无条件退货,退货产品按进货价退回华信公司。
6.市场广:目前中国患76%白领亚健康,并且各类亚健康疾病的人数每年以25%增长,到2030年,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将达到16万亿
7.政策好:国家重视,市场巨大,造福人类。习主席指出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2020年两会提出让国人少生病,难生病、晚生病,提倡非药物治疗疾病。


 


八、服务优势
1.店面选址:
店面智能化方案免费设计,免费培训安装调试相关的注意事项
根据方案设计,制作最佳的客户体验动线
店面管理标准化打造,运营部统一输出,驻店指导
2.免费培训:
系统性培训技术+营销(2 天)
每周线上培训两小时营销课程
3线上推广 
百度(搜索引擎)、主流媒体、新媒体、电视 
4销售指导 
公司提供销售标准话术,提供营销百问百答,专属运营团队现场指导,提升销售能力
标准门店营销方案,快速开展业务,实现盈利
5. 运输支持
提供充足货源,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保质保量,24小时及时迅速发货,运输过程中出现丢货现象公司承担。
6. 资源共享
公司的管理系统有非常多的客户信息,代理商可以分享服务当地的客户群体信息。


九、预期收益
 
1.华信已与和尔泰战略合作,目前国内酒店已经开始引入智能产品;截至2017年中国有841家5星级酒店,每家5星级酒店可取5-10个房间布置智能床垫及配套智能设备并展开合作,提高酒店的吸引力与入住率,每晚每房间增收300元费用,增收费用,公司与酒店分润,国内5星级酒店可布置约8400张,公司每天可收入126万元,全球的5星级酒店都可以合作,全球市场用量将不可想象。
2.截至2017年中国有1.7亿高血压人群,1.2亿高血脂人群,1.1亿高血糖人群,3亿失眠人群。若有1%即700万用户购买床垫,每张床垫销售价6.8万元,销售额可达4760亿元。
3.国内有五百家高端养老院,以同种方式合作,五百家高端养老院每家布置100套,每套公司收入50元费用,公司每天可收入250万元,
4.国内有四万家民宿,以同种方式合作,每家布置5套,每套公司收入50元费用,公司每天可收入1000万元。
5.国内有10000家高端建材家具品牌,若有10%品牌加盟若每家每年采购10套(包括全套智能家居),每套价格10万元,每年销售额可达10亿元。
6.大数据运营,后台每天将有上万的人体健康数据增加,每年将有上千万大健康数据增加,这将是一个无穷的商业价值。
7.三到五年公司主板上市。


十、华信大健康项目联营合作协议
                 
        甲方
公司名称
  深圳市华信物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蔡树正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2901
 
联系电话 4000659698
 
 
       乙方
公司名称╱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深圳市华信物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系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高科技物联网公司,与华为合作开发手机芯片K3,中国第一部无线充电手机丰云F1的研发和生产,现公司历经四年时间,成功研发国内首款人工智能床垫、人工智能太空椅、人工智能枕头、人工智能腰带。现全国开始招商,为了更好地布局全国市场,现拟与投资方(以下称乙方)共同整合各城市资源。经公司研究决定,不收取加盟费等一切费用,限招联合创始人100名,首批货款交98000元,公司给予40万货品鼎力扶持。 
1、甲方(华信物联)搭建了智能家居平台、五星级智慧酒店管理平台、智慧养老管理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人工智能+物联网的解决方案,并且涵盖硬件,软件及管理平台接入,形成人工智能管理平台服务闭环。
2、乙方承诺及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资质、能力,在此基础上是一家得到甲方授权,销售甲方华信物联智能产品及提供产品服务的华信物联服务商;乙方通过自有或第三方渠道给最终客户提供产品供应、售前咨询、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全屋智能服务。
3、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关系
1.1、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的主体,独自承担经营风险。乙方销售甲方华信智能产品及服务之行为属于乙方独立之行为。甲方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外,对乙方之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甲方分公司、子公司、代理商、办事处或其他附属机构名义开展产品推广及其他活动。
1.3、乙方承诺在智能家居物联网领域甲方为其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成为与甲方认为存在行业竞争关系的品牌的代理商或者服务商。
 
二、合作方式
2.1乙方意愿成为华信物联在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         区/县(保护区域人群约50万人口) (以下称“合作地”)的独家联合创始人。
2.2乙方应与本协议签署之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联营城市独家联合创始人,有合作意向缴定金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圆整),先签定合作意向。
2.3乙方在缴纳联营城市独家联合创始人款项的30日内(即双向考察期),决定放弃独家合作代理商权限的,可以向甲方申请退还独家联合创始人定金款项(不含利息),甲方需无条件同意;经甲方考核乙方不合格运营,乙方同上无条件同意返回定金(不含利息),终止合作。如果双方考核通过,需补缴齐本协议条款中规定的首付货款剩余人民币96000元(大写:玖万陆仟圆整)并签定下式合作协议。
 
三、授权内容
3.1、授权区域: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自治州/盟)          各个        区(县)。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及推广甲方华信智能产品。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在授权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华信智能产品,并承诺采取妥善的方式严格约束乙方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按照甲方的推广销售政策在授权区域内推广销售授权产品。
3.2、授权渠道:甲方正式授权乙方在指定渠道内销售及推广甲方华信智能产品。除以上签约授权渠道之外,如乙方需拓展其他销售渠道,需事先向甲方报备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经由甲方审批后,以书面方式授权乙方。乙方应在授权区域渠道内销售甲方提供的华信智能产品,并承诺采取妥善的方式、方法严格约束乙方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照甲方的推广销售政策在授权渠道内推广销售授权产品。
 
四、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4.1、甲方负责华信物联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代理商培训。
 4.2、甲方对乙方进行二天的免费培训,经甲方书面及面试二种考核,合格后才成为甲方联合创始人。
 4.3、甲方负责华信智能床垫、智能太空椅、智能能量房、睡眠仓、智能家居、智能多功能理疗枕头、多功能理疗腰带等华信系列产品,技术的升级、生产、服务维护、品牌运营、盈利模式探索及推广。
 4.4、甲方负责合作地内联合创始人,运营管理及产品功能、安装调试等相关培训(以视频培训和教材为主,乙方如果需要甲方到现场进行培训的,甲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睡眠馆的整体装修设计与跟进(装修费用乙方负责)。
 4.5、甲方负责为合作地域内有意向的顾客及代理商提供给乙方,全力协助乙方开展业务。
 4.6、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市场运营推广,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招聘,市场拓展、品牌推广、运营管理等相关业务。
4.7 、大型项目或全国连锁项目,甲方有权直接运营。
4.8、协助乙方制定安排其授权区域、授权渠道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4.9、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必要文件资料及相关证明手续。
4.10、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开具发票。
4.11、对乙方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如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或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及进行纠正,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4.12、根据乙方书面申请,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扩大乙方授权范围。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成为联合创始人后必须一月内在合作地开设一个以上华信物联健康生态睡眠馆。
5.2、乙方提货价全国统一按    折,物流费乙方承担。
5.3、如果乙方在合作一年期满对甲方产品或经营合作方式不满意的,甲方按原价向乙方收回货品(睡眠馆可移动的产品样品,不能有人为损坏;安装固定的产品样品不参与退货),产生的物流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可自开设睡眠馆或招乙方创业合伙人开馆。乙方给创业合伙人(睡眠馆)的价格全国统一为    折。
5.5、甲方IPO上市后,在符合监管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上上年度经审计的乙方收入(即乙方锁定合作中的项目上年营业营来收入的50%)的8倍价格收购乙方在当地所有权益,甲方应无条件履行回购义务。回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地代理权等,具体权益标准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5.6、乙方负责所授权产品在授权区域、渠道内的宣传、销售、推广。
5.7、乙方在产品陈列、宣传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VI标准或SI标准。
5.8、自觉维护甲方知识产权及品牌形象,不得进行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品牌形象的行为。
5.9、发现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损害甲方知识产权、价格体系、品牌形象等)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处理。
5.10、乙方同意自行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团队不少于3人),自行向其销售给客户的授权产品提供完整高效的标准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售前咨询、方案设计、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严禁乙方外包、转包前述服务。

六、公开报价与供货价格
6.1、相关授权产品公开报价以华信物联正式发布的产品报价为准。公开报价均是已含税的人民币报价。甲方保留随时变更公开报价的权利,如价格变动甲方以书面通知或线上发布的形式告知,自甲方发布当日开始执行价格,甲方变更公开报价之日前已经后效但尚未履行的所有订单仍适用变更前的公开报价。
6.2、为避免造成市场价格混乱及恶性竞争,乙方须在明确项目信息和用户信息后,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指导价对外进行报价。乙方对外报价及销售授权产品给客户的最低价格不能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渠道供货价,线下终端零售价格不能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建议零售价。若乙方对产品进行价格调整,乙方应提前书面或邮件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调价。乙方不得有扰乱市场及价格体系的行为,包括低于渠道供货价及建议零售价出售产品、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提货价格等。乙方违反上述价格政策的,乙方同意按照每次1万元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七、订单、付款、首批提货款
7.1、乙方需要进货时,须以独立合同向甲方(订单系统)提交订单,双主签订订单合同,结算方式为:先付全款后发货,若乙方未付清全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
7.2、最低起订量: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授权产品的最低起订量进行采购,如未达到最低起订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签署订单或乙方无法在甲方系统中下单。
7.3、甲方收款账户:
  账户名:深圳市华信物联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银行深圳支行
  银行账号:0039-2903-0300-4192-183
 
八、区域考核要求:
8.1、考核周期:每季度,季度有效提货量为      万元。
8.2、考核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指标:
  • 季度目标完成情况;B、首批提货额完成情况;C、终端展示工具完成情况;D、行业覆盖能力;E、基础服务能力;F、客户满意度等具体以甲方的服务商考核政策为准。乙方若未通过甲方的考核,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市场规则及项目管理
9.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授权渠道和区域范围进行任何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线上或线下销售、推广、宣传等,一经发现有窜货的,则乙方同意按照每次1万元或者货值2倍(取其高)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9.2、乙方不得同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有类似业务或存在其他竞争关系的个人、合伙、公司、信托、协会或任何其他实体(合称“竞争性单位”)进行经济往来(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或采购竞争性产品、服务,与竞争性单位设立合资公司或合伙企业等)。
9.3、在授权区域、渠道内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销售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协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
9.4、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涉案假冒伪劣产品金额10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的权利。
9.5、对于乙方拓展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产、酒店、养老院、医院、建材市场,公寓、民宿、楼宇、园区、社区等项目,乙方应当按照与甲方的约定进行书面的项目报备,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超出授权区域进行跨区域项目合作。
9.6、对于乙方已经按照要求报备并通过的项目涉及非授权得业或非授权区域的,若甲方在该地区或该行业已授权其他合作伙伴,则该项目须通过甲方审批后,从甲方授权合作伙伴处进货;若甲方未在该地区或该行业授权合作伙伴,则乙方可直接从甲方处进货。
 
十、知识产权
10.1、授权产品及与之配套的附件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或授权甲方合法许可的第三方;甲方承诺,其享有授权产品包含的知识产权或其已获得第三方的合法许可。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的得为并不视为甲方向乙方转让前述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许可。
10.2、乙方不得擅自避开或破坏甲方为保护授权产品(包括软件与硬件)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0.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破坏产品上标注的甲方公司名称、商标、产品型号或其他标志,也不得采取其他手段掩盖甲方作为授权产品设计开发者或制造商或其他身份。
10.4、除为销售授权产品之目的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甲方公司名称、商号、商标等标志。
10.5、乙方不得非法复制、修改授权产品中的软件,不得对授权产品进行反向工程。
10.6、乙方不得复制、改编、抄袭与授权产品相关的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等一切相关文件。
 
十一、保密
11.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保密。
11.2、授权产品的程序和相关文档以及甲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11.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市场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对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目的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12.1、乙方未按照合同第六条约定支付款项的,则每逾期一天须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则视为履约不能,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合同应支付款项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12.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任何有损于甲方权益的任何行为的,除上述条款中已经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采取以下一项或几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代货、扣除保证金、收取罚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市场份额的减少、维权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全费等)。
12.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不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12.4、对非因甲、乙双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应依照公平原则共同承担;因第三方过错造成损失的,双方应互相协助向有过错的第三方追索赔偿。
12.5、任何一方均不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特殊、附带、或间接损害或后果性经济损害(包括利润或节省金额损失)负责,即便该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十三、综合条款
13.1、本协议下之附件及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备忘录、项目报备机制等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互相冲突的,签订在后的文件效力优先于签订在前的文件效力。
13.2、甲乙双方在此协议框架下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订单或服务合同/订单受此协议及相关附件、手册的约束,与本协议及相关组成文件相冲突的,以产品购销合同/订单或服务合同/订单的约定为准。
13.3、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执行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本协议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4、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盖章签字且收到乙方的合作款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不可抗力
14.1、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战争、水灾、火灾、地震不可抗力事由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确认后可免除责任。
14.2、双方尽快就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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